部、财务室、全体学生: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与西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市医保发〔2020〕79号)的文件规定,现就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2021年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资助210元,个人缴费70元。
二、待遇享受
1.根据《西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9年第7次)精神,从2020年9月1日起,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不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类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并完成参保登记的,其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的次月算起。)
2.在我市参加2019—2020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从8月31日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延长期报销金额与2019-2020学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3.2020年9月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在校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1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学生参保缴费工作,以保证学生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各系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系学生的参保工作,做到无遗漏、无差错分批次完成费用征缴工作。
联系电话:81484982 联 系 人:苏老师
学生医保工作QQ群:374808522 办公地点:办公楼一层04号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大学生医保办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
大学生医保费征缴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各年级医保费缴纳标准
1.2016级五年制学生中前四学年连续参保的学生,缴费具体数额为在原已缴费年度的基础上,本次每人再补缴费用30元。
其他未连续参保的2016级五年制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
2.关于2017级五年制、2018级、2019级学生医保费需缴纳标准:
各班重新、全面地统计各位同学的参保意向,需要参保的同学按照每人每年280元缴纳医保费。
3.2020级新生报到时校财务处在学费中已代扣了医保费每人每年280元,现无需再缴纳费用,各班按要求做好每位学生参保信息核对工作。
4.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参保时,贫困人口身份认定依据: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认定时间以2020年8月31日前各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符合以上情况的参保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医保办现场审核通过后存档,并按相应缴费标准给学生参保;对于上交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学生按照正常缴费标准缴费参保。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即日起,除2020级新生外,其余老生班级填写《2021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明细表》后,以班为单位将参保学生医保费缴纳至财务室1崔香萍老师处(若班级有贫困低保建档立卡等特殊人员参保,请先到大学生医保办审核材料,再去缴费)。最后,将《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明细表》和财务所开收据一并交到大学生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时间:下午4:30—5:30 地点:办公楼1层11号
财务室1电话:029-81483181 联系人:崔香萍